盛之意是被一阵尖锐的鸡鸣吵醒的。 她猛地睁开眼,映入眼帘的是糊着旧报纸的土坯墙,墙角堆着半人高的玉米秸秆,炕桌上摆着缺了口的搪瓷缸子,里面泡着已经凉透的苞米茬子粥。 “这啥破地方?”她伸手摸了摸涩的眼皮,记忆如潮水般涌来——她本是二十一世纪地下拳场的“修罗玫瑰”,昨夜刚把欠赌债的混混揍得跪地求饶,怎么一眨眼就到了这穷得叮当响的土窝棚? “吱呀——”破旧的木门被推开,一个穿着蓝布褂子的女人端着豁了口的陶碗走进来,鬓角沾着草屑,正是原主名义上的“大嫂”。 “哟,醒了?”大嫂把碗往炕上一墩,语气刻薄,“盛家那老不死的说了,你今天必须替我嫁去朱家屯。朱家那老鳏夫朱霆可是能一拳打死黑瞎子的主儿,你嫁过去,也算给咱们老盛家长脸!” 盛之意捏着被子角的手顿了顿。她扫了眼原主的记忆——原主是盛家抱养的假千金,亲生女儿刘艳红出生后便被扔到柴房,直到上个月刘艳红突然“认亲”,盛家父母立刻把原主当成了眼中钉。今天所谓“替嫁”,不过是刘艳红母女设的局,想让原主替刘艳红嫁给那个传闻中脾气暴戾的朱阎王! “不去。”盛之意掀开被子下了炕,鞋都没穿就往地上一站。她本就身高腿长,此刻瘦高的身形裹在打了补丁的棉袄里,眼神冷得像淬了冰,“让刘艳红自己去。” “你说啥?”大嫂眼睛瞪得溜圆,“你当这是过家家?朱家那边已经收了彩礼,你不去就是违约,盛家能饶得了你?” “我倒是想看看,刘艳红那小贱人怎么收场。”盛之意勾了勾唇,眼底泛起疯劲儿,“大嫂,你去把我那身红棉袄拿来——原主嫁人的衣服,总不能糟蹋了。” 大嫂一愣,没敢反驳。盛家父母早出晚归挣工分,根本没工夫管她,她便大摇大摆地走到院子里,从柴房翻出那件绣着并蒂莲的红棉袄。布料粗糙扎手,领口却绣着精致的金线,显然是当年给真千金准备的。 “盛之意!你敢穿我衣服?”院门口突然传来尖细的叫声。 刘艳红裹着件洗得白的蓝布衫站在那里,梳着两条麻花辫,脸上挂着楚楚可怜的泪,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白莲花。她身后跟着盛家父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