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 1975年,梧桐村 “方老二真的要娶那个新来的女知青啊?” “当然是真的,刚刚远远瞅了一眼,这会儿新娘都该接到家了。” “那王梅能愿意啊,这麽多想嫁给她儿子的,最後偏偏娶了这麽一个儿媳妇。是知青也就算了,听说成分还不太好。” “嗨,她愿不愿意有什麽用,方老二又不听她的。” “那倒也是,我们这个方队长,有本事有脾气。这但凡听话点,孩子都不知道多大了,哪里会二十五岁了还单身呢。” 村里的大槐树下坐着好几个人,每个人手里都没空着,你拿着针线,我拿着草鞋。 偏偏此时谁的注意力都没在手上的活上面,全都在讨论今天发生的大事儿。 无他,实在是太新鲜了。 梧桐村是个大村庄,里面有上百户人家。村里主要有几个大姓,王钱李方,这几个姓占据了村里六十户人家,其馀各姓占据了剩馀的四十户。 他们口中的方老二就是其中方姓子孙,姓什麽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这孩子自身能力出衆。早些年在部队当兵,去年退伍回来又当了村里的民兵队长。 别看他今年二十五岁了,想嫁给他的小姑娘多着呢,偏偏他谁也看不上。 她们私下还议论过,这麽个金龟婿最後花落谁家呢。 不论谁家都有人说过,谁知道最後是谁也没猜对,他娶了一个下乡才一个月,成分不太好的女知青。 她们口中的女知青此时正规规矩矩地坐在床边,按理来说,新婚应该是热闹的,可此时的房间一片寂静,屋外的声音都能清晰地传进来。 不为别的,实在是面前的人太格格不入。 农村人因为要下地干活,皮肤本来就比城里人要黑,偏偏她们这边临海,紫外线强,这不就导致她们更黑了吗。 以前你黑我也黑,倒没什麽。现在突然出现一个白瓷般的人儿,可不就衬托得十分明显了。 更何况她不光皮肤和她们不一样,长相和气质与她们也不相同。 有个词叫什麽来着,在鸡群里面格外出衆。 那个人是这麽想的,也是这麽说的,说完以後...